通 知
各会员单位:
根据市经委员沪经外(2008)57号文“上海市经委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”,经国务院批准,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、外交部、科技部和商务部支持,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的“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”将于2008年5月30日-6月2日在青岛市举办。大会基本情况、参展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。有意参展的单位,请填写回执,传真至闵行区工业区中小企业协会作为备案。具体参展的申报工作,请于上海组委会秘书处联系,回执截止期2008年4月30日。
联 系 人:钱达明、傅继舢
电 话:64140979
传 真:64122987
闵行区工业中小企业协会
2008年2月28日
回 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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